三元區(qū)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量化考評標準
項
目 |
考評內容 |
分數(shù) |
考評方法 |
測
評 |
自
評 |
組織
考評 |
一
組
織
領
導
5
分 |
1.成立效能建設工作機構,職責明確,效能建設有工作計劃、半年小結、年終總結 |
3
|
機構未成立不得分。計劃、總結缺一項扣一分(可在各單位的年初計劃、半年小結、年終總結體現(xiàn)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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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全年班子研究效能工作2次以上。 |
2 |
少一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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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制
度
建
設
10分 |
3.建立效能建設常規(guī)制度(首
問首接責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時辦結制、否定報備制、服務承諾制、出勤考勤制) |
3 |
每少一項扣0.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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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建立并實行季度績效考評制度 |
5 |
①未建立不得分
②只進行年終績效考評扣3分
③只進行半年和年終績效考評扣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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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建立人員公示制度 |
2 |
設人員去向牌、座位牌,少一項扣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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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政
務
公
開
15分 |
6.堅持政務公開,內容真實、具體,體現(xiàn)時效性。公開的檔案資料齊全 |
6 |
①公開內容不真實不得分。公開不及時扣2分
②公開的檔案資料不全扣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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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政務公開內容重點突出,群眾關注的熱點、難點問題公開及時 |
5 |
① 政務公開內容重點不突出扣2分
② 熱點、難點問題未及時公開扣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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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及時報送、報備公開內容 |
4 |
未報送每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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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工
作作
風
20
分 |
9.執(zhí)行考勤制度、健全考勤
檔案 |
5 |
①未執(zhí)行考勤制度不得分
②考勤檔案不齊全扣2分
③被抽查到上下班遲到早退和擅自離崗每人每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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